地块名称:平东社区平东大道以北,沿江路以西地块
占地面积:11432.82m2
地理位置:平东社区平东大道以北,沿江路以西
土地使用权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东社区新石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未利用地
未来规划:第二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350vip葡亰集团首頁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6月。根据调查情况,地块历史沿革清晰,1975年以前,地块主要为耕地、鱼塘。1975年后,耕地逐步开挖为鱼塘,至1990年,调查地块整体开挖为鱼塘。1990年~1997年,调查地块整体作为鱼塘使用。1997年开始,佛山市南海区平东油料厂租用调查地块进行扩建,建成年产再生油10000吨项目,该项目在调查地块内功能区域包括两个鱼塘/消防水池、鱼塘、仓库、雨水过滤池、设备维修间、并涉及少部分储罐区。2001年,佛山市南海区平东油料厂对厂区进行平面布局调整并进行第二次扩建,建成年产再生油33000吨项目,该项目在调查地块内功能区域包括两个鱼塘/消防水池、两个雨水过滤池、设备维修间、小储罐区、危废间、配电房、锅炉房,并涉及少部分大储罐区。2014年佛山市南海区平东油料厂停产,并对厂内原料、产品、固体废物进行清理。2018年,企业完成生产设备拆除工作。2019年,相邻有轨电车1号线建设过程中,将相邻佛山市南海区平洲平东佳晟五金厂、金属加工厂约2000m3余泥堆放在调查地块南侧区域,并堆放至今。2018年至今,调查地块范围内为空置状态。
根据地块历史调查和人员访谈可以分析得出,调查地块重点关注区域包括整体地块区域,主要涉及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砷、汞、镉、六价铬、镍、铅、铜、钒、锌、钴、锑、铍)、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一溴二氯甲烷、溴仿、二溴氯甲烷、1,2-二溴乙烷、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半挥发性有机物(2-氯苯酚、多环芳烃(16项)、六氯环戊二烯、2,4二硝基甲苯、2,4-二氯酚、2,4,6-三氯酚、2,4-二硝基酚、五氯酚、苯酚、2-硝基酚、4-硝基酚、2,4-二甲基苯酚、2,6-二氯酚、1,2,3-三氯苯、1,2,4-三氯苯)。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初步调查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钻探单位为广东玩泥巴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土壤、底泥样品(除钒)、地下水样品及地表水样品(除钒、2-硝基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2,4-二硝基苯酚、4-硝基苯酚、2,6-二氯酚)的采集、流转、检测分析单位为广东菲驰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土壤及底泥钒样品、地下水样品及地表水样品(钒、2-硝基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2,4-二硝基苯酚、4-硝基苯酚、2,6-二氯酚)的采集、流转、检测分析单位为广东安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初步调查布设9个地块内土壤监测点、2个地块外土壤对照点、4个地下水监测点和3个底泥监测点、2个地表水监测点,共53个土壤样品(包含2个对照点)、3个底泥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2个地表水样品。土壤、底泥样品检测指标包括基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7项)、VOCs(27项)、SVOCs(11项)、锑、铍、钴、钒、锌、一溴二氯甲烷、溴仿、二溴氯甲烷、1,2-二溴乙烷、多环芳烃(外加8项)、六氯环戊二烯、2,4二硝基甲苯、2,4-二氯酚、2,4,6-三氯酚、2,4-二硝基酚、五氯酚、苯酚、2-硝基酚、4-硝基酚、2,4-二甲基苯酚、2,6-二氯酚、1,2,3-三氯苯、1,2,4-三氯苯、氰化物、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地表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重金属(砷、汞、镉、六价铬、镍、铅、铜、钒、锌、钴、锑、铍)、氟化物、氰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一溴二氯甲烷、溴仿、二溴氯甲烷、1,2-二溴乙烷、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半挥发性有机物(2-氯苯酚、多环芳烃(16项)、六氯环戊二烯、2,4二硝基甲苯、2,4-二氯酚、2,4,6-三氯酚、2,4-二硝基酚、五氯酚、苯酚、2-硝基酚、4-硝基酚、2,4-二甲基苯酚、2,6-二氯酚、1,2,3-三氯苯、1,2,4-三氯苯)。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地块内土壤样品中:11种重金属指标(砷、镉、铜、铅、镍、锌、汞、锑、铍、钴、钒)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但所有样品的检出结果均未超出对应的污染风险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所有检出样品的检出结果均未超出对应的污染风险筛选值;总氰化物未检出,总氟化物有不同程度的检出,但所有样品的检出结果均未超出对应的污染风险筛选值。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汞、锑、铍、钒共7种指标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余指标未检出。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出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
3、地块内底泥样品中:重金属因子除六价铬外,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结果均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远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4、地块内地表水样品中:重金属仅砷、锑、铍、钒检出,最大检出值均远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氟化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检出,最大检出值均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作为第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