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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坎新区南组团二期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赤坎新区南组团二期用地

占地面积:597016.83平方米

地理位置:江门市开平市赤坎镇广南线以南、在建赤坎大道以北、潭江以西

土地使用权人:开平市赤坎镇人民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南干渠、得业路、施工营地、钢筋加工场、堆场、鱼塘、村民宅基地和荒地

未来规划:R2二类居住用地、B1商业用地、B2商务用地、A2文化设施用地、A9宗教用地、G1公园绿地、G2防护绿地、U12供电用地、E1水域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350vip葡亰集团首頁

调查缘由:土地用途由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目标地块包括地块一及地块二,历史经营情况较为简单,历史沿革如下:

1、地块一历史沿革

根据调查情况,1989年前地块原为农田南干渠和得业路从地块一西北侧穿过,由村集体集中耕种,以种植水稻为主,少量种植花生、大豆。1990年至1991年,地块一中部区域农田开挖为鱼塘,用于四大家鱼养殖。1992年至2010年,地块农田以种植水稻为主,少量种植花生、大豆,鱼塘养殖四大家鱼,2011年地块一南干渠西北部分区域外租用作花场,主要用作种植金桔。20122014年地块功能发生变化,2015前地块一权属单位为江门市开平市赤坎镇、百合镇,20152017年,江门市开平市赤坎镇人民政府开始对地块进行征收,2017年完成征收工作,征收后权属单位为江门市开平市赤坎镇人民政府征收期间功能发生变化2018年花场停止出租,农田陆续停止耕作,部分鱼塘停止养殖。

2019原花场地块区域内大棚进行拆除,地块一南侧靠近赤坎大道处鱼塘被填埋,用作钢筋加工场及砂石堆场,鱼塘填土来源为赤坎新区安置房(一期)、赤坎新区安置房(二期)开挖的土方地块一西南侧施工营地②(属于赤坎古镇项目,即本地块建设施工营地,由广东耀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土地平整及地面硬底化)。

2020年花场所在部分区域建设施工营地①(属于赤坎新区安置房(二期)施工营地,由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土地平整及地面硬底化)。2021年,施工营地②东南面区域用作建筑石材堆放,使用单位为巨匠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地块一陆续进行施工,地块主要现状为南干渠、得业路、施工营地、鱼塘、堆场和荒地。

2、地块二历史沿革

根据调查情况,1989前地块二原为农田,以种植水稻为主,少量种植花生、大豆1990年至1991年,地块二东北区域出现少量民居,1992年至2014年地块功能无发生变化。2015前地块一权属单位为江门市开平市赤坎镇、百合镇,20152017年,江门市开平市赤坎镇人民政府开始对地块进行征收,2017年完成征收工作,征收后权属单位为江门市开平市赤坎镇人民政府征收期间及2018年地块二功能发生变化

2019年地块二建设施工营地③(位于东北侧,属于赤坎古镇项目,即本地块建设项目施工营地,由浙江新振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土地平整及地面硬底化);地块西北侧有堆土区①,堆土来源为赤坎新区安置房(一期)、赤坎新区安置房(二期)开挖的土方。

2020年至2021地块功能无发生变化,20223月至6月,地块东南侧有堆土区②,堆土来源为赤坎新区安置房(期)开挖的土方。地块主要现状为民居、施工营地、堆场和荒地。

据污染识别结果,本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储存、运输地块历史上仅用作农田、花场、村居、施工营地等,不涉及到工业企业,无污染源,项目不划分重点区域。考虑到相邻工业企业长期存在,本项目对相邻工业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了相应补充识别,识别后本项目特征污染物为砷、镉、铬、铜、汞、镍、铅、锑、钴、锰、锌、苯胺多环芳烃(16项)、苯、甲苯、二甲苯、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292~99日,在目标地块内设置62个土壤监测点位,单点采样深度至少3米;共布设地下监测井6调查浅层地下水;设4个地表水采样点及4个底泥采样点。

共采集土壤样品201组,7个地下水样品、4个底泥样品和4个地表水样品。土壤检测项目包括土壤基本理化性质、重金属(总砷、总汞、铅、镉、镍、铜、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GB36600表一中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GB36600表一中11项)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8项)、锑、钴、锰、锌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底泥检测项目包括包括土壤基本理化性质、重金属(总砷、总汞、铅、镉、镍、铜、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GB36600表一中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GB36600表一中11项)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分析项目包括pH、浑浊度、重金属(AsCdHgPbNiCu)、六价铬、锑、钴、锰、锌多环芳烃(16项)、苯、甲苯、二甲苯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石油烃C10-C40地表水样品的分析项目包括常规理化指标、重金属(砷、镉、镍、铅、汞、六价铬、铜)石油烃(C10-C40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底泥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三)地块内地表水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地表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底泥、地表水和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作为R2二类居住用地、B1商业用地、B2商务用地、A2文化设施用地、A9宗教用地、G1公园绿地、G2防护绿地、U12供电用地、E1水域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附件下载:赤坎新区南组团二期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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