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崇民东路南侧、碧霞三路北侧地块(原中旅地块)
占地面积:52941.3m2
地理位置: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崇南村委会地段
土地使用权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
调查单位:350vip葡亰集团首頁
检测单位:广东菲驰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建研环境监测股份有限公司
钻孔单位:广东玩泥巴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广州地科岩土勘测有限公司
现状土地现状:闲置空地、菜地、池塘、河涌以及停车场
地块利用规划:R2二类居住用地
调查缘由:土地用途变更为R2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7月-2022年9月。
根据调查情况,地块现权属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目标地块由紧邻的两个地块组成,北面为A地块,南面为B地块。A地块现阶段为闲置空地、菜地、池塘,B地块现阶段为空地、停车场。
A地块:2016年以前,地块内主要为河涌、荒地和池塘。2017年,A地块保留中部一个池塘,其余池塘逐渐干涸并被填平,平整后地块西面闲置,东面被周边居民用于种植蔬菜。2019年至今,A地块内池塘西面被周边居民用于种植蔬菜,其余区域未发生变化,仍为池塘、菜地及闲置空地。其中,2020年3月,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公司对地块内弯曲的河涌进行改道,完工后形成笔直的河涌。
B地块:2009年以前,地块内主要为河涌、荒地和池塘。2009年~2015年期间,B地块内池塘逐渐干涸,并长满杂草。2015年~2016年,西樵镇部分陶瓷纯抛光线生产企业陆续将抛光加工产生的陶瓷粉末倾倒于B地块内西南面(地块红线范围内堆放面积约8300m2),并逐渐将西面池塘填平。2016年B地块内中部和东面干涸池塘被外来填土填平后并堆放。2017年,地块西侧的尖沙咀酒店开始建设,施工时曾在B地块内西面(陶瓷粉末堆放区域)堆放建筑砂石、砖块及钢材。2018年,尖沙咀酒店竣工将B地块内西面建筑材料全部清运,并对租用的B地块西面约4600m2的场地(陶瓷粉末堆放区域)进行地面硬底化,用于建设停车场。2018年底,西樵人民政府对B地块内陶瓷抛光粉末(面积约3700m2)进行清运,清运后该区域长满植被。由于地块内西面已建设硬底化停车场,因此未对该区域内的陶瓷抛光粉末进行清运。2020年,西面仍为停车场,中部及东面进行土地平整,并在裸露地面区域覆盖防尘网。东南面设施工营地作为河涌改道施工人员的临时生活区,工程完工后对临时生活区进行拆除。2021年1月,B地块内中部曾堆放泥土和细砂。2021年3月粤樵资产公司对B地块内中部和西面进行土地平整,平整后地块至今为闲置状态。地块内未存在工业生产活动。
根据调查情况相邻地块地块东面为池塘、荒地、崇南村、南方电网办公楼及变电站,南面为建筑工地,西面为尖沙咀酒店,北面隔崇民东路为住宅小区三盛颐景园。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需关注的污染物:重金属(总铬、镉、铅、镍、铜、锌、钡、钴、铍)、石油烃(C10-C40)、氟化物。目标地块涉及调查的重点区域为B地块西面(陶瓷抛光粉末区域、建筑材料堆放区、泥土和细砂堆放区)。
三、第二阶段调查-初步采样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钻探单位为广东玩泥巴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广州地科岩土勘测有限公司,其中玩泥巴公司负责点位S1/W1、S3~S8、S9/W2、S10、S11、S13/W3,采用B2-30TL型冲击式钻机,地科勘测公司负责点位S2、S12、S14、S15,采用洛阳铲。检测单位为广东菲驰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建研环境监测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建研环境负责本地块土壤、地下水、沉积物和地表水钡的样品采集分析工作,土壤、地下水、沉积物和地表水其他因子(除钡外)样品采集分析工作由菲驰检测承担。
本项目于2022年10日19日-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日24日,共计4天完成土壤、地下水、沉积物、地表水样品采集工作。
初步调查布设15个地块内土壤监测点和2个地块外土壤对照点,共72个样品(包含2个对照点),检测指标包括pH、含水率、重金属12项(砷、六价铬、镉、汞、铅、铜、镍、锌、总铬、钴、铍、钡)、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基本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基本11项)。初步调查布设3个地块内地下水监测点,共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浑浊度、重金属12项(砷、六价铬、镉、汞、铅、铜、镍、锌、总铬、钴、铍、钡)、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初步调查布设2个地块内底泥监测点,共采集2个沉积物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含水率、重金属12项(砷、六价铬、镉、汞、铅、铜、镍、锌、总铬、钴、铍、钡)、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基本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基本11项)。初步调查布设2个地块内地表水监测点,共采集2个地表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浑浊度、重金属12项(砷、六价铬、镉、汞、铅、铜、镍、锌、总铬、钴、铍、钡)、石油烃(C10-C40)、氟化物。
样品通过分析检测得出以下结论:
(1)地块内土壤样品各项检测指标中重金属(砷、镉、汞、铅、铜、镍、锌、总铬、钴、铍、钡)、二氯甲烷、甲苯、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均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余指标未检出,检出的指标均未超出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各项检测指标中重金属(砷、镉、铅、镍、钴、铍、钡)、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其余指标未检出,检出的指标均未超出一类用地筛选值。
(3)地块内底泥样品各项检测指标中重金属(砷、镉、汞、铅、铜、镍、锌、总铬、钴、铍、钡)、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其余指标未检出,检出的指标均未超出一类用地筛选值。
(4)地块内地表水样品各项检测指标中重金属(砷、铅、镍、铍、钡)、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有不同程度的检出,其余指标未检出,检出的指标均未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
因此本地块土壤、地下水、沉积物、地表水的采样分析中,所有因子均未超出一类用地筛选值,符合本地块规划要求。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地下水样品、沉积物样品、地表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从人体健康风险角度,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状况满足作为R2二类居住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