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新塘污水处理厂A地块
占地面积:66116.9892m2
地理位置:广州市新塘镇南碱路西侧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公共设施用地
未来规划:R2居住用地、U11/G1供电用地/公园绿地、S1城市道路用地、G1公园绿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350vip葡亰集团首頁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9月。根据调查情况,地块历史沿革清晰,2000年以前,地块主要为农田。2000年~2002年区域土地停止耕种,并进行土地平整。2003年~2008年,地块内建设施工便道,并堆放少量东面紧邻企业桩基开挖余泥,地块部分区域作为海伦堡施工营地使用。2008年调查地块被征收,2009年~2021年,调查地块中部板房作为新塘污水处理厂施工营地/休息间使用,并在调查地块西南侧、北侧堆放新塘污水处理厂开挖余泥。2019年调查地块建设污泥池、2020年调查地块建设生态引水泵站,其余土地用途不变,仍为荒地,2022年,调查地块用于水南涌防洪排涝综合整治工程施工营地、车辆临时通道、钢筋制作、水泥搅拌等用途使用,其余土地用途不变。
相邻地块历史上涉及的用途包括农田、商场、废纸回收仓库、塑料颗粒仓库、染整企业(增城市新塘新新华服装洗漂厂、增城市新塘福晨纺织染整厂、广州超群漂染有限公司、增城市信冠染整有限公司)、新塘污水处理厂、施工营地、海伦堡住宅区、包装制品厂、门窗厂仓库、机械设备厂、食品仓库。
根据地块的平面布置、生产情况、周边用地情况分析,调查地块东面、南面紧邻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北部、东部曾涉及余土堆放,地块北侧及东侧涉及新塘镇生活污水管道,地块曾作为施工营地,因此,本次调查将调查地块整体区域均划分为重点关注区域,重点关注区域面积为66116.9892m2。根据地块历史调查和人员访谈可以分析可知,调查地块重点关注区域包括整体地块区域,主要涉及特征污染物为汞、砷、铅、六价铬、镉、铜、镍、锑、锰、锌、甲醛、氰化物、氟化物、多环芳烃(16项)、苯胺、邻苯二甲酸酯类、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类、苯并(a)芘、苯酚。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初步调查时间为2022年10日08日-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1日。钻探单位为广州地科岩土勘测有限公司,土壤、底泥样品(除锰、甲醛)、地下水样品(除镍、铅)及地表水样品的采集、流转、检测分析单位为广东菲驰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土壤及底泥钒样品(锰、甲醛)、地下水样品(镍、铅)的采集、流转、检测分析单位为广东粤丘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初步调查布设44个地块内土壤监测点、2个地块外土壤对照点、6个地下水监测点和1个底泥监测点、1个地表水监测点,共247个土壤样品(包含2个对照点)、1个底泥样品、6个地下水样品、1个地表水样品。土壤、底泥样品检测指标包括土壤基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7项)、VOCs(27项)、SVOCs(11项)、锑、锰、锌、甲醛、氰化物、氟化物、多环芳烃(另加8项)、邻苯二甲酸酯类、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类、苯酚。地下水、地表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重金属(汞、砷、铅、六价铬、镉、铜、镍、锑、锰、锌)、甲醛、氰化物、氟化物、多环芳烃(16项)、苯胺、邻苯二甲酸酯类、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类、苯并(a)芘、苯酚。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地块内土壤样品中:9种重金属指标(砷、镉、铜、铅、镍、锌、汞、锑、锰)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27种挥发性有机物指标中,9种挥发性有机物指标(二氯甲烷、1,1,1-三氯乙烷、甲苯、氯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1,4-二氯苯)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26种半挥发性有机物中,19项半挥发性有机物(苯胺、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芘、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苯酚、甲醛)有不同程度检出;石油烃(C10-C40)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氰化物、总氟化物有不同程度的检出,但所有样品的检出结果均未超出对应的污染风险筛选值。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氟化物、砷、隔、汞、锑、锰、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苯胺、甲醛、镍共11种指标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余指标未检出。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限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出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
3、地块内底泥样品中:砷、镉、铜、铅、镍、锌、汞、锑、石油烃(C10-C40)、总氟化物、甲苯、苯酚、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锰、甲醛在样品中均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他项目未检出,但所有样品的检出结果均未超出对应的污染风险筛选值。
4、地块内地表水样品中: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氰化物、砷、镉、铅、镍、汞、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苯胺、甲醛检出,最大检出值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