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韶关市旧堤改造加固及环境改造工程(市政设施修复及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工程)的竣工日期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韶关市旧堤改造加固及环境改造工程(市政设施修复及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韶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竣工日期:2021年4月24日
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