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0日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组织召开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初中部)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
1.项目名称: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初中部)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建设单位: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北文街2号
4.验收范围:
本验收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北文街2号,中心坐标东经113°14′16.411″,北纬23°4′23.707″,总用地面积约15157m²,教学楼(共5层,高度为21.45m)建筑面积约为12894m²,其中实验室717.9m²(其中物理实验室329.7m²、化学实验室194.1m²、生物实验室194.1m²),共建设8间实验室,实验室均设置在教学楼北侧及教学楼南侧,其中教学楼北侧2楼为2间化学实验室及其准备室,3楼为2间物理实验室,4楼为2间生物实验室及准备室;教学楼南侧1楼为1间物理实验室,4楼为1间物理实验室。学年开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共900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附件,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9月5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7728102436
附件: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初中部)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