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云浮市林兴林化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长叶烯等系列产品变更项目
建设单位:云浮市林兴林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安区白石镇工业开发区
建设性质:变更项目
(二)项目概况
云浮市林兴林化有限公司位于云浮市云安区白石镇工业开发区,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1°47′40.19″,北纬22°49′17.48″。该厂成立于1998年,原名为“云安县白石林兴林化厂”,为云安县白石镇人民政府所有,实际为个人经营管理,此后经历了多次管理人员变动。该厂于2015年4月进行改制,由集体所有制企业变更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云浮市林兴林化有限公司”。该厂分别于2016年3月、4月、11月多次进行股东变更。
2011年以来,企业已建成松香车间松香生产线、优质松节油和重质松节油生产线和长叶烯车间松油醇、双戊烯、长叶烯(65%)生产线和储罐区,并投入生产。项目生产产能为松香2400t/a、优质松节油180t/a、重质松节油300t/a、双戊烯180t/a、松油醇120t/a、长叶烯(纯度为65%)1680t/a。改扩建内容未进行相关环评手续。
2017年7月云浮市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对企业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见附件九),并于同年11月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见附件十),责令其停止建设,并处以11600元罚款。2018年1月企业先后接到云浮市环境保护局云安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见附件十一)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见附件十二)。
目前企业已停止项目生产,且由于市场和行业发展的变动,企业决定进一步调整产品类型并变更生产工艺,遂形成本次变更项目。变更后,取消松香的生产,原松香车间调整为松油醇车间,松脂池调整为丙类储罐区;项目生产最终产品和产能为天然松油醇120t/a、合成松油醇500t/a、单萜烯280t/a,长叶烯头油360t/a、长叶烯(纯度为60%)1296t/a、长叶烯(纯度为80%)60t/a、异长叶烯150t/a、黑松香445t/a、异长叶烷酮30t/a。项目占地面积11972.78m2,建筑面积1696.82m2,主要设置有松油醇车间、长叶烯车间、储罐区、锅炉房、办公楼等。本报告书按最终变更后的产品和工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及环评手续报批。
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委托环评单位落实环境影响环评工作。
(三)主要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
1、生产废气:①冷凝过程中产生的不凝废气;②放香过程产生的放香废气;③储罐大小呼吸;④锅炉供热产生的锅炉废气。
2、生产废水:生产过程中排出的①生产废水、②水环真空泵更换水、③锅炉房除盐水、④去离子自水系统浓水、⑤锅炉喷淋塔更换废水、⑥员工生活污水。
3、生产噪声:项目蒸馏塔、精馏塔、冷凝器、真空泵、循环泵等设备噪声。
4、生产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树脂废物、原料桶、锅炉灰渣、布袋除尘器收集飞灰、生活垃圾、废水浓缩液(HW08)。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长叶烯车间冷凝过程中产生的不凝废气引入锅炉燃烧,锅炉废气经布袋+水喷淋除尘处理,经由一根18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DB44/765-2019)表1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限值标准;松油醇车间不凝废气和长叶烯车间的放香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无组织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生产废水和水环真空泵更换水进入废水处理设施后经隔油隔渣处理后,与锅炉喷淋塔更换废水一起利用反应釜进行蒸发浓缩处理,浓缩液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依次排入周边农灌渠、白石河;锅炉房除盐水和去离子水系统浓水属于清下水,用于厂区绿化。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闹静分区”、合理布置,选用低噪环保设备,设备置于厂房内。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员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浮市林兴林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安区白石镇工业开发区
联 系 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0766-8652808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350vip葡亰集团首頁
联系地址:广州海珠区琶洲大道东8号广州国际采购中心811-12房
联 系 人:赵 工
联系电话:020-86311833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通过对项目周边的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以及生态的环境现状质量监测,从而评价项目所在地的总体环境质量。
(2)通过对建设工程评价,确定项目的主要环境污染源防治措施效果,并提出相应的污染源整改措施,控制环境风险。
(3)通过科学的方法减缓项目所产生的污染源经污染治理措施削减后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2)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3)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区民众的生活质量;
(4)对本项目的区域位置有何看法;(5)你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6)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影响当地的环境质量;(7)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8)对本项目建设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及减缓措施的建议、要求等。请针对上述选项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映。
(八)征集意见对象
云浮市云安区白石镇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
(九)公示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意见的时间期限为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30日。
云浮市林兴林化有限公司
350vip葡亰集团首頁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