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6日广东博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广东博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
1.项目名称:广东博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建设单位:广东博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共同工业区西3号之一(住所申报)
4.验收范围:
本验收项目,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共同工业区西3号之一(住所申报)(中心地理位置:东经 113°7′17.08″,北纬23°14′31.38″)。项目占地面积5086m2,建筑面积4001.6m2。一期建设项目总投资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一期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半成品PVC塑料颗粒,通过研磨称重、混料机混料、热熔挤出造粒、破碎、粒料筛选工序,年加工生产半成品PVC塑料颗粒2145吨。
项目因生产设备数量以及集气罩面积的调整,将脉冲滤筒除尘器的风量调整为14000m3/h;将有机废气净化装置风量调整为24000 m3/h,并由原先的二级净化处理装置调整为三级净化处理装置。
项目新增设了配料室2和固废间(位于项目厂区北部)、将规划的两层式宿舍楼调整为一层式宿舍楼,项目的整体占地面积不变、建筑面积减少130m2;本期验收项目的产品为半成品PVC塑料颗粒,项目设备包括1台混料机、1台双阶挤塑机、1台造粒机、1台振筛机、6台挤塑机和1台高速电线成圈机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目前,建设项目一期已基本完工,配套工程也基本建成。本期验收项目生产设备数量、废气处理设备风量、建筑面积等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环保措施按环评报告表落实。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附件、《佛山市过渡期间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20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先生
电话: 13302565579
广东博友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