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水刺基布1100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广州五源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平步大道21号(北纬23°25′53″、东经113°11′54″),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主要从事胶原纤维纺织物、胶原纤维热熔棉、胶原纤维水刺基布制造,年生产胶原纤维纺织物800t、胶原纤维热熔棉700t、胶原纤维水刺基布1100t。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办公区、污水处理设施等。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①本项目租用已建厂房,主要污染物为装修废气和安装、搬运产生的噪声;
②运营期主要污染源有:员工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粉尘;生产设备等机械噪声;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
(三)主要的环保治理措施
①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天马河;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系统采用“过滤+混凝气浮沉淀+石英砂过滤+二级精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②废气:原料切割、梳理、制条、并条、纺纱、混配、织网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配专用除尘设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热烘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恶臭通过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及车间通风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③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消声措施;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污泥、尘渣经鉴别为一般固体废物的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若鉴别为危险废物,则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物、废容器桶、废滤料、不合格品、废气集尘交由相关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厂区内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具有建设的必要性和规划建设选址的合理,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的建设对环境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在采取了有效的各项环保措施,制定了具有可操作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事故紧急预案措施后,可使其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达到环境可接受的水平。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广州五源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查阅。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个人和团体。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五源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350vip葡亰集团首頁
联系人:李江培 联系电话:13632222223
邮箱:Wuyuanjituan@126.com 传真:020-36813688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平步大道21号
广州五源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