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氹居住地块一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广汕路北侧。地块占地面积52237.84平方米,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26'40.61",北纬23°11'43.17",本地块为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收储。
根据《广州市萝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目标地块拟规划为R2二类居住用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为保障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为土壤污染状况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委托350vip葡亰集团首頁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本次调查分为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两个阶段实施。
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目标场地及其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根据地块内建设及地表扰动情况,将目标地块分为两个区域,分区①为农用地和林地,地块功能至今未改变,为天然植被及人工种植区,此区域一直从事农业活动,预计农业生产活动对目标地块影响较小。分区②为施工营地及清表平整区,施工营地内设置锅炉房,且存放有柴油储罐(半径0.8米,高1.3米),锅炉房地面采用砼硬化20cm,由专人管理,地面没有明显油污,预计对目标地块影响较小,但并不能完全排除对目标地块无影响;施工营地设置临时停车场,停车场地面采用砼硬化20cm,预计汽油泄露对目标地块影响较小,但并不能完全排除对目标地块无影响;施工营地内尚存钢筋卷、建筑钢材堆放区,处于露天堆放,地面无硬底化。因此目标地块在该阶段将分区②施工营地及清表平整区作为重点关注区域,为进一步消除前期调查的局限性及了解土壤环境状况,建议对场地环境进行适当采样分析,为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资料判断提供更为直观的依据。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组采用系统布点法及分区布点法方式,在目标场地内共布设土壤取样点13个(其中8个为深层钻孔采样点,5个为种植区浅层土采样点)和2个场外对照点,单点最大调查深度8米;共安装地下水监测井4个,调查浅层地下水。共采集44个土壤样品(含2个场外对照点)和4个地下水样品进行检测分析,土壤样品的分析项目包括重金属(总砷、总汞、铅、镉、镍、铜、六价铬)、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GB36600表一中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GB36600表一中11项),地下水样品的分析项目包括常规理化指标、重金属(砷、镉、铜、镍、铅、汞、六价铬)、石油烃(C10-C40)。样品检测结果与筛选值的对比分析如下:
(1)本项目采集的44件土壤样品(含2个场外对照点)中,场地检测的土壤样品包括7种重金属(汞、砷、铅、镉、铜、镍、六价铬),除六价铬以外,其它重金属均有不同程度检出,但是均未超过筛选值;场地内土壤石油烃(C10-C40)、VOCs、SVOCs检测结果来看,石油烃(C10-C40)、氯甲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氯仿、四氯乙烯和1,4-二氯苯均有不同程度检出,但是检测结果均远低于筛选值。
(2)本项目采集的4个地下水样品,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和汞检测指标有不同程度检出,但检测浓度均未超过筛选值。
综上所述,经过本次初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大氹居住地块一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等相关要求,此次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大氹居住地块一不需要再做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从人体健康风险角度,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状况满足作为二类居住用地进行在开发利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