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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昇达摩托车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广州市昇达摩托车有限公司地块

占地面积:25142.77m2

地理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石新大道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昇达摩托车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R2二类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350vip葡亰集团首頁

调查缘由:原为工业用地,规划后土地用途发生变更。

二、第一阶段调查

1、目标地块调查

目标地块1998年前为农田,土地使用权人为新塘镇瑶田村。98年目标地块(号、号)建成2栋厂房、1栋办公楼,租赁给广州市昇达摩托车有限公司作为摩托车组装车间。1999年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广州市昇达摩托车有限公司,2003~2004年,昇达摩托对目标地块(号、号)进行土建工程,号地块建设一栋办公楼、1栋摩托车组装车间;号地块建设1栋生活楼。2014年昇达摩托停产,2015年初企业将厂区清空,拆除所有生产设备、清理厂区内物资、对厂区设备进行清离。

201510月将厂区外租给东莞市凯昌实业有限公司。2016~20199月,东莞市凯昌实业有限公司将厂房分租给其他企业,作为办公楼、电商物流仓库、牛仔制衣车间、数控设备组装车间、吹膜车间、洗车店、商铺等。

201910月后,目标地块内入驻企业陆续停产搬迁。

2、相邻地块调查

地块北侧紧邻石新路,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隔路一侧为农用地,1990年开始新建住宅,目前为上田村村民自建房,一层为便利店、物流公司、建材店、广告店、汽配店、汽修店等零售商铺。

地块西侧20世纪90年代为农用地,2003年至今为村民自建房和增城市石油气公司(新塘气站)。村民自建房一层为宠物店、玻璃店、汽车保养、便利店、美妆店等零售商铺。

地块南侧为四望岗,于2013年建成四望岗公园。东南侧20世纪90年代为农用地,2003年土地开发后外租,期间主要企业有玫德集团广州仓储中心、广州凯亨纺织有限公司等。

地块东侧在20世纪90年代前为农田,2000年进行开发,作为五金加工、服装剪裁厂,2007年后,建为商铺、广州市和隆电子有限公司、服装大厦、五金车间,和隆电子进行塑料玩具配件生产,目前正常生产,服装大厦分租给个体服装小型企业,主要进行服装的剪裁、包装、销售等,目前属于空置状态,五金车间正常生产。

3、污染识别

根据目标地块和相邻地块调查,将目标地块内3座摩托车生产车间(包括科源数控车间、吹膜车间、印刷机仓库、管材仓库、橡胶制品仓库、制衣厂生产车间、牛仔裤仓库)、空压机房、车色汽车清洗维修店、雨污管网沿线、停车场、厂区道路等,作为第二阶段调查的重点关注的污染区域,面积共约22342.77m2。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二甲苯(邻、间、对)、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6项)。

三、初步采样调查

1、样品采集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二次进行初步采样。

第一次采样于20191017~18日对完成土壤样品采集工作,于20191108日完成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共布设土壤样监测点位钻孔16个,含4个地下水井,采样深度为3.5~8m,共采集土壤样品71件,场地外采集背景对照点表层土壤样2件;地下水样品4件。

后由于地块规划用途发生变更项目搁置,期间某些污染因子土壤、地下水监测方法发生更新,因此于2021516日进行土壤样品补充采集,共布设土壤样监测点位钻孔5个,采样深度为6~7m,采集土壤样品5件;2021517日在原有4座水井进行地下水样品补充采集,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件。

土壤检测项目为基础指标(pH、含水率)、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6项)、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基础指标(pH、浊度)、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5项)、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6项)、石油烃(C10C40)。

土壤检测指标筛选值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附录表1第一类用地标准值要求、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以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出的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指标筛选值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限值、《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以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出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目标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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