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名称:永兴村学校用地地块
占地面积:42500m2
地理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窿尾”(土名)地段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永兴村学校用地地块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窿尾”(土名)地段地块,土地性质现状为工业用地,土地用途发生变更,目标地块拟变更为中小学用地(A33),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350vip葡亰集团首頁
调查缘由:目标地块内从事过水性丙烯酸乳液生产,属于重点行业,且土地用途发生变更。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包含养蜂场、广州白云恒和精细化工厂、电力设备仓库及废品回收站、石坑烧鸡场、养鸡棚、汽车配件仓库所在地块和其他林地等,目标地块土地用途变更为中小学用地(A33)。
永兴村学校用地地块原为山地、农田;
1996年至2002年,地块东部A区域为采石场,主要工艺为挖山、破碎、分选、外运;2002年至2017年为空地;2017年至2020年为养蜂场,2020年底拆除。
1996年为采石场,1997~2019年地块中部B区域租赁给广州白云恒和精细化工厂开发生产,主要工艺有人工投料、反应(低于85℃)、人工包装,主要原辅料为苯乙烯、丙烯酸、去离子水、乳化剂(十二烷基硫酸钠)、引发剂(硫酸铵),具体见表4.2-8;项目设置2台锅炉(一备一用),1997年至2008年使用煤作为燃料,2008年至2019年使用柴油作为燃料;2019年停产,2020年底建筑物等拆除;
1997年至2012年,村民租用地块中间部分C区域农田并挖为鱼塘,2012年,租约到期,鱼塘使用地块内开挖土重新填埋,并于2014年至2020年出租作为电力设备仓库及废品回收站,主要用于电缆储存及电动车分拣,电动车电池等主要部件已被交警事先拆除,主要分拣塑料外壳、轮胎等,后直接外售,不涉及电池、机油等存放、不涉及电瓶拆解;2020年底拆除;
2017年至今,地块北部E区域为石坑烧鸡场,主要工序清洗、切配、烹饪,原辅料为油、食材,2020年底已拆除;
2015年至2019年,地块中间部分D区域为养鸡场,2019年后废弃,2020年底拆除;
2017年至2020年,地块西部F区域为汽车配件仓库,主要用于暂存汽车配件,主要为金属外壳和塑料外壳,2020年底仓库拆除。
根据调查情况相邻地块开发前为农田和山地,开发后为地块东南侧45m处为广州邦士涂料有限公司、养鸡棚、化工厂原辅料仓库、林地和北侧52m为新兴农庄。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为恒和精细化工厂生产车间、锅炉房、成品仓库、采石场、养蜂场、废品回收站、电力设备仓库、汽车配件仓库、养鸡棚以及生产和运输过程中遗散区域等,重点区域面积为30280m2,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包括砷、汞、镉、含六价铬、镍、铅、铜、苯、甲苯、二甲苯、氰化物、邻苯二甲酸酯类、氟化物、多环芳烃(16项)、苯乙烯、丙烯酸、石油烃C10-C40。
非重点关注区域为林地,面积为12220m2。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20日、2021年8月25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29个,采样深度为1~8m,共采集土壤样品109组,检测项目包括pH值、含水率、重金属(砷、镉、汞、铅、镍、六价铬、铜)、挥发性有机物(基本项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9项,含多环芳烃16项)、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氟化物、氰化物、丙烯酸。
在恒和精细化工厂雨水口排入水体上游和排放口处布设底泥和地表水监测点位各2个,共采集底泥样品2组、地表水样品2组,底泥和地表水检测指标分别同本地块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一致。
在地块地下水上游和下游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个,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检测项目包括pH、浊度、重金属(砷、镉、汞、铅、镍、六价铬、铜)、挥发性有机物(5项)、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多环芳烃(16项)、氟化物、氰化物。
土壤、底泥检测指标筛选值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附录表1第一类用地标准值要求以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出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指标筛选值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限值以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出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地表水检测指标筛选值参照《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限值执行。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2、地块内底泥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3、地块内地表水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地表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4、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底泥、地表水和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永兴村学校用地地块无需做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