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6日广东佛山华旭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广东佛山华旭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
1.项目名称:广东佛山华旭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建设单位:广东佛山华旭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红星居委会华沙路34号之一厂房自编003号(住所申报)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广东佛山华旭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第一阶段验收。本阶段验收项目占地面积2300m2,建筑面积2300m2,实际总投资300万元,项目主要建筑为一栋1层式工业厂房,主要通过切割、磨边、钻孔、清洗、干燥、钢化等一系列工序,年产钢化玻璃18万m2。生产区域分为切割区、磨边区、钻孔区、清洗区、干燥区、钢化区、仓储区等。
项目生活污水已接入管网,生活污水量不变;目前,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已基本完工,配套工程也基本建成。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均没有发生变化。产品中空玻璃、夹胶玻璃本期不验收,待后期验收,因此折弯、灌装干燥剂、涂胶、中空合片、补胶、夹胶工序本期不验收,待后期验收。本阶段验收实际建成内容与环评相比没有变更,因此项目无重大变更,环保措施按环评报告表落实。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附件、《佛山市过渡期间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10月9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彭新
电话:13719048766
附件:广东佛山华旭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广东佛山华旭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