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2日,肇庆市兴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肇庆市兴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
1.项目名称:肇庆市兴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肇庆市兴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平湖路143号内厂房1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整厂验收,包括生产作业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工程。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项目的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具备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13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凯
电话:18319000099
肇庆市兴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