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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2021NJY-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广州市南沙区2021NJY-3地块

占地面积19797m2

地理位置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横沥岛横沥中路以北、义沙涌以西、中轴涌以南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16099°、北纬22.751577°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用地性质为农用地,以农田、村民宅基地为主20215开始至今地块权属单位广州市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陆续对地块进行了围蔽及平整。目前,已对地块进行基坑开挖工程,地块内沟渠部分保留。

土地规划:根据《明珠湾起步区(横沥岛)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地块将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R2B1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350vip葡亰集团首頁境工程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地块原来用途为农用地,于2021年调整改变为商住用地,由于改变了用地性质,项目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由于地块已进行土地开发,未按照规范做土壤调查,现按照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穗环(南)责改【20222)开展土壤调查活动。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39日。根据调查情况,1982年前,地块土地属于义沙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集中耕种,主要种植水稻、蔬菜;1982年开始至200612,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仍为义沙村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将土地分至集体内农户,由各农户自行耕种,主要种植水稻及蔬菜。2007120171,地块权属单位为义沙村经济合作社,地块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农田主要种植蔬菜及水稻,同时农田逐渐建起农棚,农棚主要作为村民放置农具、自行车及休息所用地块东侧沿义沙涌左岸逐渐建起几处村居地块内灌溉渠从义沙涌内进行引水,作为地块内农用地灌溉用水;义沙涌不涉及工业污水汇集 ,主要汇集河涌两岸居民生活污水和雨水,最后排入蕉门水道。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广州市环境质量公报(2007-2021年)中可知,蕉门水道水质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说明村民生活污水对义沙涌影响较小。灌溉渠与义沙涌交汇处设有一处小型排水阀门,为一体式手动阀门,通过人工提拉铁板进行集水,储备灌溉用水。20172月至20207地块陆续由横沥镇土地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进行征收,并于20207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完成收储手续期间地块内农田继续进行水稻及蔬菜种植,地块内平面无显著变化2020720214月,地块权属单位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10对地块进行了植被清理小部分土地平整地块内村居逐步进行拆迁,灌溉渠保留原状,对其排水闸进行了拆除,闸门为一体式手动阀门,不涉及油品的使用20211月,平整后的地块内堆放有市政绿化盆栽20214至今,地块由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广州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拍取得地块。20215月广州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进行围蔽,并开始土方开挖,一部分土方用于地块内部分灌溉渠及全部农田回填(回填1927.92立方米)剩余弃土去向为时代中国大塘村项目回填工程,总弃方约为10533.2立方米地块目前已完成全部植被清理、小部分土地平整,北侧已完成地基施工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紧邻调查目标用地西侧和南侧以往为农田,主要种植蔬菜和水稻,目前已进行平整,西侧用作本地块施工人员生活办公营地,南侧为在建住宅区。调查地块北侧202010月以前一直为义沙村居民区,202010月进行拆迁平整,目前作为施工道路使用。调查地块东侧一直为义沙涌各相邻地块历史上均未进行工业生产、危险品仓储等活动

根据《明珠湾起步区(横沥岛)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地块将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R2B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治理修复及效果评估技术要点》(穗环办〔2018173号)、《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 2014 年第78号)、《广州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一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102.1-2020)、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要求,通过调查可知目标地块和邻近地块在历史使用各阶段均无明显潜在污染源和污染途径,目标地块内也没有涉有毒有害物质物料等情况,项目满足第一阶段调查要求即可结束。

快筛采样关注的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镉、汞、砷、铅、六价铬、铜、镍、锌、锡)、挥发性有机物(VOCS

由快筛结果显示,地块快筛点AsCdCuPbHgNi浓度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限值总铬、锌及锡符合《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三、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目标地块20214月前一直为农用地主要种植水稻及蔬菜,20215月地块开始进行开发至今不涉及污染目标地块在历史各阶段均无明显潜在污染源和污染途径,也不涉及工矿开采、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及工业废水污染等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及痕迹。此外,地块周边区域对地块也无显著影响,地块农田灌溉水源来自义沙涌,地块区域地表水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本地块周边地表水水质质量良好,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目标地块周边企业废气经过各项处理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根据周边企业以往历史监测数据和已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号:穗南审批环评[2021]95号)预测相关结果可知,周边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为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参照临近地块的现状监测结果,周边企业未对周围环境造成环境影响,临近地块环境空气质量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限值地下水各项监测因子均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水质标准要求土壤现状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周边企业不会对本地块造成污染。因此,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调查地块土壤快筛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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