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斗门区白蕉镇灯一村西二围地块
占地面积:4856.65
地理位置:斗门区白蕉镇灯一村西二围。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352850°,北纬22.231872°。
土地使用权人: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一村民委员会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用地性质为农业用地,于2020年8月被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一村民委员会平整后闲置,2021年12月开始地块西北侧开始动工建设一栋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占地面积231m2,其余地块均处于闲置状态。
土地规划: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地440403202200011号),未来规划为党群服务中心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350vip葡亰集团首頁境工程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受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一村民委员会所托,对斗门区白蕉镇灯一村西二围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6月7日。地块上世纪70年代以前作为耕地使用,80年代开挖成鱼塘,80年代至2015年一直作为鱼塘使用,2015年至2020年鱼塘被闲置无进行其他开发活动,于2020年8月被平整后闲置,2021年12月开始地块西北侧开始动工建设一栋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占地面积231m2,其余地块均处于闲置状态。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其可追溯的最早期均为农田。现状地块西北侧边界外隔荒地为居民房屋;东北侧边界外为居民房屋、正涌和农田;东南侧边界外为居民房屋和农田;西南侧边界隔绿化带为584乡道、居民房屋和鱼塘。各相邻地块历史上均未进行工业生产、危险品仓储等活动。
快筛采样关注的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镉、汞、砷、铅、六价铬、铜、镍、锌、锡)、挥发性有机物(VOCS)。由快筛结果显示,地块快筛点内As、Cd、Cu、Pb、Hg、Ni浓度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限值,总铬、锌及锡符合《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三、初步调查结论
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对存在外来的土壤筛选典型样品进行污染验证的结果,认为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